登录/注册 搜索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管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Apr 22, 2022 | 作者: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管制的公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在酿溪镇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就主城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场所、人员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控

(一)主城区全域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和保供车辆,以及特殊情况通行外,其他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二)特殊情况必须出行主城区的车辆按照以下标准管控

保障居民生活、就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的车辆,凭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通行。

(三)居民一律步行到就近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禁止驾车前往。

(四)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和社区力量加强联合巡逻执法,对伪造变造通行证和有关工作证明文件、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关、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二、场所管控

(一)县内anma、美容、理发、茶庄、麻将馆、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厅、足浴店、网吧、健身场所、体育馆、培训机构、景区等文化娱乐体育场所暂停营业;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坚决做到“宴事不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严格控制瞬时流量,严格落实测体温、扫(亮)码、戴口罩、1米线等措施;学校、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小区严格落实出入口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严禁进入小区。

三、人员管控

(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禁串门、聚集,如因就医、特定公务事务等确需出入的,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二)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4月12日以来有双清区,4月16日以来有大祥区、北塔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就近做核酸检测,在未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前自觉居家健康监测。并密切关注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和行程轨迹,如与上述人员有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主动申报和落实防控措施。

(三)居民要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所有绿码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除外)到各绿码采样点采样,黄码人员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东谷大厦对面)采样,红码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所有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