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7号令
发布时间:Oct 30, 2022 | 作者: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7号令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命令如下:
一、切实加强交通管控
1.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保供车辆、持有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以及特殊情况通行外,其他机动车辆(含电动车)及自行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以上可通行车辆驾乘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36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
2.全县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运营。各乡镇、村(社区)要严把卡口关,但对于转运隔离人员、密接人员和样本运输的车辆,各卡口要加速放行。
二、着力严控人员流动
1.除有序错峰参加核酸检测和正常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外,全县所有居民一律居家不外出,禁止在街面、小区及社会面等公共区域流动。
2.严格做到喜事缓办,宴事不办,丧事简办(时间3天以内,每天不超过10人,出殡时不超过30人,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查“双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3.禁止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聚会聚餐、扎堆聊天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和行为,暂停各类会议。
三、严管重点场所
1.除保障居(村)民生活所需确定的保供企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市场一律关门停业。
2.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敬老院、养老院及滞留学生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提级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不进不出,每天对环境进行消杀,区域内所有人员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开展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安排心理医生定期进行心理疏导。
四、坚决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安排必要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立即转为抗疫志愿者。
2.所有居(村)民严格按通知,分网格、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采样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扎堆。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缺检一次系统将自动赋黄码、连续缺检两次系统将自动赋红码。
3.加强社区网格物资供应,生活超市、农贸超市实行团购制、配送制,根据需要将生活物资送往各居民小区、网格点;引导居民错峰领取,严禁私自外出购买物资。积极为居(村)民做好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五、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对未按规定报备、违规聚集,未按规定核酸检测,拒不配合流调、检查,拒不落实防疫措施,拒不配合防控管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规售药、接诊,未履行防控主体责任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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