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关于调整部分中风险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0时起,对部分中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近10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