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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再获“国字号”名片,筱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国家验收

发布时间:Jan 2, 2021 | 作者: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文件批复,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步入国家级湿地公园行列。



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年12月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建设,规划总面积2571.6公顷,湿地面积1642.2公顷,湿地率63.86%。按照《湖南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我县自实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要求落实到位,六年来,基础服务设备不断完善,科普宣教、社区共建、湿地保护等工作深度开展,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明显。目前,新邵筱溪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及宣教等各项能力符合湿地生态保护基本要求,湿地生态环境和功能均明显提升,基本完成了试点建设目标任务。



11月7日,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对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验收。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的建设管理情况以及专家组实地验收评估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验收。



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我县湿地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也是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新起点。我县将继续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湿地科普宣教、科研监测,提升湿地公园生态旅游价值,努力将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具有示范作用的湿地文化展示平台。